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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2-27 | 来源:招生就业科 | 作者:招生就业科 | 点击数:9,009
普安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简章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普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成立普安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共84名(详见《普安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在普安县服务期满未就业的或在岗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基层服务人员。
3、普安县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普安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3、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2013届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村干部须持当选证书或乡镇党委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普安县服务“四项目”人员须持团县委或县引导办证明。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普安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与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5、准考证发放时间: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内容:
职位代码为1301—1303考《公共基础知识》;
职位代码为1304考《医学知识》。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试成绩在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县招聘办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在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通知。
2、体检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4、凡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也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员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小组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没有考核依据(学籍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8、2013届毕业生在年内离校前未取得毕业证的;
9、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考办组织拟聘用对象,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本职大类中选择具体乡镇和岗位,所选岗位必须符合回避规定。完善手续后,报州人社部门审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县委组织部按照省委有关要求安排驻村帮扶工作。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考聘用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有关人员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或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7237576
监督电话:0859-7232170
附件一:《普安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一览表》
附件二:《普安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
普安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一览表 | |||||||||
职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职位类别 | 职位简介 | 需求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考条件 | 户籍 | 备注 |
1301 | 盘水镇(2人)窝沿乡(2人)三板桥镇(2人) 江西坡镇(2人)地瓜镇(2人)高棉乡(2人)龙吟镇(2人)白沙乡(2人)罐子窑镇(2人)新店乡(2人)罗汉乡(1人)楼下镇(1人)雪浦乡(1人)青山镇(1人) | 管理岗位 | 乡镇计生协会、农业、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 | 24 | 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 | 不限 | 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 普安县 | 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聘用单位 |
1302 | 盘水镇、窝沿乡、三板桥镇、江西坡镇、地瓜镇、高棉乡、龙吟镇、白沙乡、罐子窑镇、新店乡、罗汉乡、楼下镇、雪浦乡、青山镇(每乡镇2人) | 管理岗位14人、专业岗位14人 | 乡镇社会保障、村镇建设、文化宣传 | 28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普安县服务的原基层项目(四项目)人员 | 不限 | 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聘用单位 |
1303 | 盘水镇、窝沿乡、三板桥镇、江西坡镇、地瓜镇、高棉乡、龙吟镇、白沙乡、罐子窑镇、新店乡、(各乡镇1人) | 管理岗位 |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移民、水利、林业 | 10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应往届毕业生 | 普安县(普安县生源) | 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聘用单位 |
1304 | 盘水镇(1人)窝沿乡(1人)三板桥镇(1人) 江西坡镇 (1人)地瓜镇(1人)高棉乡(1人)龙吟镇(1人) 白沙乡(1人)罐子窑镇(1人)新店乡(1人)罗汉乡(3人)楼下镇(3人)雪浦乡(3人)青山镇(3人) | 专业岗位 | 乡镇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服务 | 22 | 中专及以上 | 医学类 | 应往届毕业生 | 普安县(普安县生源) | 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聘用单位 |
合计 | 84 |
普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