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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更新时间:2014-05-07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作者:新闻中心 | 点击数:451

                                      

石阡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石阡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石阡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工作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工作程序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5名。其中:教育系统人员93名,卫生系统人员65名,其它事业单位人员107名。招聘职位及专业详见《石阡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职位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应、往届中专毕业生);

2、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职位,限截止2014年度,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四类人员报考(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报考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199656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956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56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45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和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被处罚不满1年(以处罚依据的时间为准)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6、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选择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的视为放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579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局办证大厅;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所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县外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持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职位的“四项目人员”需同时持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服务时间证明。报名资格审查由审核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所持证明上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的公章。

5、报名资格情况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6、报名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到交费处缴纳100元报名、考试费。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并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及电话。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522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准考证发放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局办证大厅(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款收据领取)。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报考教育类职位的要进行笔试和面试,报考卫生类和其他事业单位职位的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实行百分制;

笔试内容:

A类(教育类)幼儿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及《幼儿心理学》;高中(职校)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B类(卫生类)职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

C类事业单位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4524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教育类招聘职位以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单人逐个进场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为:高中(职校)教师面试内容为试讲;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基本技能测试(舞蹈表演、键盘演奏、歌曲演唱、故事讲述)。

(三)总成绩计算

1、卫生类职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为总成绩;

2、教育类职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

(四)成绩公示

考生考试成绩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政审)。被考核人员个人档案于考核前交到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政审)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侧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核(政审)为不合格:

一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是不能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是在《石阡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发布之后,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工作人员;

五是截止20147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学籍档案等;

六是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是经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用编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731日前将个人档案、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交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有关事宜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凡进入体检环节后所产生的缺额及自动放弃的一律不予递补。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856——76237557623061(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7628081(石阡县监察局)

十二、查询网址

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shiqian.gov/

(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qxrsj.gov/


附件:
120号 (附表)140255771319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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